本帖最后由 金融于洋 于 2015-4-13 13:22 编辑
3月1日,全国不动产登记正式开始试点。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启动,有关房产税要开征的声音再度兴起,带给市场不少困扰。 房地产税到底起的是什么作用?它能否改变地方税收结构?它可以稳定房价?房产税的困境在哪里?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有多大?很多观点大谈房产税,言之无据,有必要从多方面来厘清其中的迷雾。
财税专家出招:房产税取代土地出让金
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应该用房产税取代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实现地方政府发展转型。
有财税学者指出,中国有必要学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用房地产税作为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他们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地方政府财政应该靠对持有不动产的人征税,来获得稳定的税源。这种税可持续,而土地出让金是短期的,不可持续。
这个论调看起来有些道理。近年来,批评土地财政成为时髦,土地财政几乎成为一个贬义词,名声不好,凡是主张取代土地财政的,似乎都可以得到“道义”上的支持,却很少对土地财政前因后果作深层次思考。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4.04万亿元,其中,中央一般公共财政收入6.45万亿元,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本级)7.59万亿元,而地方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高达4.26万亿元,虽然受市场调整影响,同比仅增加1340亿元,增幅3.2%,但已经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56%。除个别年份,土地出让金一直高速增长,对地方政府和地方财政来说,地位举足轻重。
地方政府过度依赖高额土地出让收入,形成了大家广泛议论的弊端:土地收益政府占大头,国民分享不到,国民分配结构不良化;导致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过于低端;不利农业发展和耕地保护;地方追求短期利益;运用土地收入搞融资平台,加大地方债务风险;土地资源有限,不可持续;拆迁问题,等等。
为什么会有土地财政?制度设计恐怕是主要原因:首先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同性质及转化的法律划分;其次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地方和中央的财权事权不对等,地方不得不新辟财源,土地财政应运而生。土地财政是我们特定土地制度和财税体制的产物。
解铃还须系铃人。不改变游戏规则,土地财政能那么容易说改就改?
房产税有无可能一年征收4万亿?
我们看看财税专家所说的“用房产税取代土地出让金”这一招灵不灵。
财税土地财政确实不可持续,如果政府不依赖增量的土地出让金,转向存量的不动产,让它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税收来源,好像可以解决税源可持续性的问题。不过,财税专家并没有对这个思路的可能性、合理性、内在影响给个说法。地方政府是不是真的可以依靠征收房产税来解决发展的可持续问题?
我们先简单算个账,看看征房产税是否可能取代与土地出让金。
有两组数据需要财税专家指点,第一组是2014年、2013年这两年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分别为4.26万亿元、4.13万亿元,合计为8.39万亿元;第二组是过去13年间地方的土地出让年收入总额累计近20万亿元,增长超30倍。这是国家审计部门发布的数据。
请问,如此巨额的收入,如此庞大的地方政府的钱袋子,怎么可以靠征收老百姓的房产税来替代?有房产的居民以及要买房产的居民,真的富得流油?
以当前中国城镇住宅总量185亿平方米、2.5亿套来计算(2010年曾测算当时全国累计存量住房179亿平方米、2.2亿套),要征收每年超过4万亿元、两年过8万亿的房产税来替代土地出让金,每套房子都需要承担大约3.3万元的房产税(一年每套房子要缴约1.7万元的房产税)。2014年我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数只有2.66万元,那么,这意味着居民需要把家庭年收入中的相当大一部分交房产税才可以替代土地财政。而且,随着房价地价走高,房产税也水涨船高,屋主还需要每年缴纳更多房产税,这会带来什么影响财税专家似乎没有说。这样的房产税可能实行吗?有合理性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财税专家如果只从政府税源是否可持续、土地财政有无弊端来提他自己的征税建议,而不考虑新税种直接针对老百姓的钱袋子,那么他的建议完全可能是“损招”。这很容易让人联想,是不是因为土地出让拿不到钱了,才要打有房子的老百姓的主意?岂不是成了借破土地财政之名,行政府“敛财”之实?说土地财政有弊端,需要改革,是好事,但打老百姓房产的主意来征税,根本上是一种利益的重新分配,实质是把老百姓的钱转到政府那里,这样的做法影响一定是负面的。不思考这一层关系,就说房产税取代土地财政显然很不靠谱。这样的政策建议从一开始方向就错了。
我们认为,不能拿居民的钱袋子来填土地财政的空白,让房产税来替代天量土地出让金不仅行不通,而且大有误导和忽悠的嫌疑。
美国为什么房产税可以占地方政府财政60%,原因很简单:土地私有、政府是小政府、依法行政、纳税居民可以决定和选择政府……我们的整体环境和美国的房产税可比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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