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参事室召开国是咨询专题研讨会,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听取意见和建议。会上,多位国务院参事、特约研究员表示,解决普通人居住的问题,让百姓住有所居,是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最主要的目标。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2016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明确定位。2017年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那么,如何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国务院参事夏斌认为,房地产不是资产,它就是消费品,这是一个方向性问题。我们不仅要遵守市场规律,还要遵守社会规律。
建立平稳健康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要对症下药,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发展需要的房地产政策。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务院参事李庆云说,“应尽快把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制度,用棚户区改造同等政策解决符合真正落户条件农民工家庭住房问题。”
住宅用地供需关系的不平衡也是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的重要原因。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车书剑提出,住宅用地总需求量每个城市要有计划、有保障措施,特别是一二线城市,要合理增加住房用地,控制商业用地。对于保障房、公租房、棚户区的用地要切实保证。
加强金融、银行业的监管,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同样重要。假如房地产市场过度投资,房地产泡沫将难以控制,房价也会很难下降,稳定健康的房地产市场更是无从谈起。车书剑建议,要强化对房地产信贷总量的有效控制,规范房地产的融资行为,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度投资和房价保障,从根本上控制信贷资金的过度流向房地产。
当然,一个平稳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也离不开法律的保障。“要尽快出台到期房地产土地使用政策和实施办法,稳定市场,稳定民心。”原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国务院参事刘桓表示,“总理已经明确70年后是增续期而且免费的,但目前还没有政策出来,一定要有法律法规出台。”此外,多位参事还提到建立完善的租房市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从立法层面上规范租赁关系。权责明确了,租房市场才会更加规范有序,不论是租房者或是租赁者,权益也会得到更好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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